2018年5月13日16时40分,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来宾收费站执勤点对车辆例行检查。正当检查一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只有一名驾驶员,并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押运员。
执勤民警对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员蓝某询问得知,他驾驶的桂P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从宾阳运10吨柴油到来宾,跑了很多趟都是蓝某自己一个人开车,并没有押运员跟车,而且13日当天又是星期天,误认为周末交警不上班,所以就大胆拉着10吨柴油上路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8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失、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根据以上情况,17时30分左右执勤民警将桂P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带至指定地点来宾服务区下线进行柴油的卸载。随后驾驶员蓝某跟随民警回到三大队配合进一步调查。
高速交警提示:危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其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重大危害,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家、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交通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获得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需要具备从业资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符合车辆道路运输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定期检验,对登记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最后,请各位司机朋友合法合规安全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