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港物流进口运输过程中,您是否也有遇到进口货物超期未报关的情况呢?今天小编就要为大家解答一下遇到进口货物超期末报关需要如何解决呢?首先我们要先来了解一下怎样算是超期末报关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具体的进口货物超期末报关有一下几种类型以及处理方法: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如果货物属于危险品名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其他海关有关手续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如果货物属于危险品名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范围的,由海关在变卖前提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其费用与 其他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的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报金。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时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