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中港物流报关单上的提单应如何填报?
中港物流货物报关时,许多人想当然认为报关单上的提单号,就应该是提单上的提单号。但是,从中港物流出口的视角出发,报关单上的提单
号却并不一定是提单上的提单号,那么,货物中港物流报关单上的提单应如何号填报?下面小编与大家详细分析下。
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第十一条关于提运单号的规定,填报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或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或运单时,应分单填报。详细内容如下:
1.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中港物流货物报关启用公路舱单前,免予填报;启用公路舱单后,填报进出口总运单号。
2.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
在进口时,中港物流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在出口时免予填报;广东省内汽车运输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3.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
办理报关手续的
报关单填报归并的集中申报清单的进出口起止日期〔按年(4位)月(2位)日(2位)年(4位)月(2位)日(2位)〕。
4.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免予填报。
货物中港物流报关单上的提单填报,只是最基础的报关知识,只要认证阅读报关单填制基本规定,正确填报大家都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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