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转关运输货物?在国内出口到香港的路线上,就有许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今天深圳东胜物流公司就来给大家介绍关于国内到香港转关运输的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转关运输货物是指:
1.由进境地入境,向海关申请转关,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2.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3.从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运往境内另一设关地点,需经海关监管的货物。
在上述关于转关规定中,深圳东胜物流根据多年的中港物流运输经验发现,进境地是指货物进入关境的口岸,出境地是指货物离开关境的口岸,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这么多专用名词,您看了是不是有点晕头转向呢?您不了解这些也没有关系,只要您找的运输公司清楚明白这些转关名词所代表的含义,并能进行专业的操作就可以了。
★直转转关:
进境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转关和出境货物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报关后,在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的出口转关。
★中转转关:
在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出境地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转关手续。具有全程提运单,须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出口中转货物适用中转方式转关运输。
东胜总结关于转运运输几个要点:
★提前转关:
进口货物在指运地先申报再到进境地办理进口转关手续,出口货物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前先申报,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后再办理出口转关手续方式。
国内货物出口转关的方式介绍
1.提前报关的转关
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先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并持相关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2.直转方式的转关
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相关单证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3.中转方式的转关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出口中转转关货物,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并提交“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凭出境运输工具分列的电子或“纸质舱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等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转关手续。经启运地海关核准后,签发“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办理中转货物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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